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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11〕14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1-03-23

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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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3-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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