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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征江西江铜强力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5]171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西 发布日期 2005-08-14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征江西江铜强力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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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8-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局直属分局:

    你分局《关于上报江西江铜强力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减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5]3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减征江西江铜强力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534227.94元。减征税款应用于企业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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