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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8]43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8-02-1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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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2-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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