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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提高201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颁布单位 107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3]193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1-30

关于提高201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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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3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

鉴于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期,各地要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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