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大连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财税[2006]144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6-09-2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大连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09-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大连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对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大连市继续执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辽价函[2006]86号)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自2006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免征营业税。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