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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有关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4]29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4-10-1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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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10-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32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12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4年10月19日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略)

      [2]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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