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小轿车经营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工商市字1991年第332号
法规类型 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1-09-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小轿车经营单位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1-09-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委(计经委):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公布第六批全国小轿车经营单位356个(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同意国防科工委后勤部设备特装部、总参工程兵部工程物资处、总参三部科技装备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工作部、中国民航局机场基建管理司、公安部边防总局、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公司承担本系统计划内小轿车调拨供应业务。

    在前五批核定的小轿车经营单位中,同意北京汽车工业供销公司开展北京市生产的小轿车批发销售业务,同意中国农业机械总公司将小轿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

    各地要继续贯彻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小轿车销售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强小轿车销售管理。未经国家批准的小轿车经营单位,以及“临时性”、“一次性”经营单位,一律停止小轿车经营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年内对小轿车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执行有关规定者进行查处,对个别严重违法经营的小轿车经营单位,取消其经营资格。

    附件:第六批全国小轿车经营单位名单(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