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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国科基函〔2013〕32号
法规类型 108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11-15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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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1-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自发布《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基函〔2013〕23号)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科技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简称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下同)科技报告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 项目在提交科技报告基础上,要求每个课题至少提交1份一般性科技报告。
  2. 2006年以来立项且已经验收的项目和今年结题验收的项目,除按原通知要求以项目为单位抓紧提交相应的各类科技报告以外,还须在10月30日前以课题为单位提交科技报告。
  3. 其它项目须在12月31日前根据项目进展阶段分别以项目和课题为单位提交科技报告。
  4. 项目和课题提交的科技报告正文部分应详细论述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和实验过程。
  5. 项目提交的科技报告由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撰写,经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后提交;项目下设课题提交的科技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撰写,经项目首席科学家审核后,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提交。
  6. 根据上述新要求,973计划科技报告格式相应有些变动,模板详见附件。
  7. 联系方式:010-58881556,58881509,58881511。
  附件:973计划科技报告格式新模板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13年10月15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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