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江苏省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10〕55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0-09-11 |
江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江苏省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澄政发〔2010〕6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江苏省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纳入省高新园区序列管理。
二、更名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面积和四至范围不变。
三、望你市引导开发区着眼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着力集聚海内外创新资源和高端人才,加快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科技成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使开发区成为自主创新核心区、新兴产业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科学发展模式示范区,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发展创新型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