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00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