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豫国税函[2006]20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河南 | 发布日期 | 2006-01-18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5]987号)转发给你们,相关保险公司河南省内的汇总纳税机构名单已由省局下文确定,请各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加强汇总纳税机构成员企业的监督管理。以上请一并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