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皖地税征字[1996]338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安徽 | 发布日期 | 1996-09-15 |
各行署、市、县(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发票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普通发票的防伪性能,便于普通发票在全国流通,减少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更换使用具有统一防伪措施的新版普通发票。我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通知〉》(皖地税征字[1995]156号)对此项工作已作了布置,为了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票是经济往来、商品交易的重要商事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更换使用具有统一防伪措施的新版普通发展,是我国进一步加强普通发展管理,打击利用普通发展进行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直接关系到搞活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问题,也是保护合法经营、堵塞税收漏洞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此,我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布置,精心组织,确保1997年1月1日按时更换新版普通发票。各行署、市地税局必须于9月底前将其发票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和联系电话电告省局征管处(2828999--7508黄如军)。
二、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重要意义,讲清新版发票的特点,以及普通发票的领购、使用、保管和违法处理等常识,提高用票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发票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同发票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省局拟于今年底发布《通告》。
三、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防伪措施印制发展,各地要结合这次普通发票换版工作,于10月底前对现有普通发票印制企业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整顿,彻底收回原《发票准印证》和发票监制章,由各行署、市地税局集中上交省局。为加强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管理,保证普通发票的印制质量,省局将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重新筛选认定普通发票印制厂家,新版发票原则上一个地、市只指定一至两家承印企业,最多不得超过三家,并重新核发《发票准印证》,各行署、市地税局负责对新版普通发票承印企业进行审查,严把审查关,并按规定上报省局审批;对主要票种和电子计算机打印的发票,由省局集中统一印制。未经省局批准,不得到外省、市印制发票。新版发票的印制要求:一是使用专用水印纸印制发票联(包括涂碳发票,无碳压感发票暂使用一般无碳压感纸印制),不再加印底纹;二是使用专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另外,我省普通发票除采用上述全国统一防伪措施外,各地可采用绿色荧光反应的无色荧光油墨印制地区性防伪暗记,并报省局备案。普通发票专用水印纸的水印图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水印纸的质量参照国家同类纸张的B级标准执行,不加荧光增白剂,白度标准不低于75%。专用有色荧光油墨的墨色为大红色,荧光反应为桔红色。
四、省局将统一规范普通发票种类,并印发《发票样本》,各地应按照《发票样本》规定的票样和规格进行印制或审批,对超出《发票样本》所列票样范围的发票式样,必须报省局批准,以便通报全省和全国,甄别真伪。新版发票各联字底颜色及其用途分别为:第一联存根联,白底黑字;第二联发票联,白色防伪专用纸,棕字印刷,使用专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第三联记帐联,白底红字;第四联白底蓝字;第五联白底黄字;第六联白底绿字;第四、五、六联的用途及超出六联的字底颜色及用途由各地、市视用票单位的业务需要,自行确定,并可适当增减。各类发票票头必须印明安徽省××市、县名称,自印发票应在票头印明用票单位的全称;各类发票号码排列顺序为:地+顺序号码。例;地№0000001.涂碳发票和无碳压感发票都必须使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
五、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由省局分县(市、区)统一刻制,由各行署、市地税局负责领购、使用和保管,实行交旧购新制度。各行署、市地税局必须建立健全发票监制章领购、发放、使用、缴销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票监制章。印制发票时,监制地税机关应派专人监制,按所辖的县(市、区)分别在发票联套印发票监制章。印完后及时收回发票监制章并妥善保管。
六、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购用和管理。发票防伪专用纸和专用油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厂家生产,由省局按照各行署、市地税局统计上报的需用量与生产厂家签订订货合同,协商确定运输方式、提货方式和付款方式,并报总局备案。各行署、市地税局不得自行与生产厂家联系订货事宜。各行署、市地税局应于10月10日前将今年第四季度和明年专用纸和专用油墨的需用量统计上报省局(附统计表),以便及时联系订货,安排生产。普通发票专用水印纸和专用油墨的最高限价由总局与生产厂家根据年产品的成本加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原则上一年一定。各行署、市地税局应建立健全有关验收、保管等规章制度,如发现专用水印纸和油墨有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以便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七、为了防止和减少原版发票的浪费,各地应按省局皖地征税字[1995]156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原版发票的印制数量,妥善处理好发票换版的衔接工作。原版发票使用到1996年底,自1997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旧版发票,并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将旧版发票收回销毁。省局将适时布置开展对普通发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