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私企加油站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晋地税农发[2000]2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山西 发布日期 2000-10-3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私企加油站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0-10-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长治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长地税农发[2000]第12号《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私企加油站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根据晋财税字[2000]44号文件精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组建过程中,只免征其承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缴纳的契税,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加油站,所承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此复。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O年十一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