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公布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15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6-10-23 |
根据人事部等七部门《关于公布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96号),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国家级人选已经确定,我部共有50所直属高校的90人入选,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高校按照人事部相关文件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人选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大培养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努力为“工程”人选的成长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促进他们更好地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作用。
请各有关高校到教育部人事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领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张旭 (010)66096270/66097675
附件: 教育部直属高校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