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08年度机构综合评价相关信息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湖北 | 发布日期 | 2009-05-19 |
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规定,为了做好我省2008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综合评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评价年度为自然年。本次综合评价工作针对2008年度,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
(二)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本次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价选取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指标,采用最大值比较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具体包括:年评估业务收入、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评估业务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执业质量以及行业贡献等。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得分为总单项评价指标得分与其权重之积相加的总和。
(四)综合评价信息采取资产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如实上报,省评协根据行业信息平台资料、2008年度执业会员年检、执业质量检查等情况进行核实、统计和汇总的方式。省评协将核实、汇总的评价结果及各单项指标得分在协会网站上公示10日,在公示期内,参评机构及相关方面可向省评协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并对有关情况核实后,省评协将对正式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2009年5月22日之前,将填好的《湖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部分信息统计表》(附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评协;如无相关信息的也须填报,并予以备注。
联 系 人:陈蕾联系电话:027-87836397电子邮箱:hbpg2006@yahoo.com.cn附表:湖北省资产评估机构2008年度综合评价部分信息统计表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