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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同意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264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5-07-2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同意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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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7-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同意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京地税企[2005]3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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