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同意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5]26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5-07-20 |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同意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京地税企[2005]3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