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8〕25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8-05-18 |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亭湖区新兴镇龙桥圩洋两村划归新洋街道管辖的请示》(盐政发〔2008〕8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的龙桥、圩洋2个村委会划归新洋街道办事处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兴镇行政区域面积47.1平方公里,人口4.78万人,辖2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新洋街道办事处面积19.05平方公里,人口3.96万人,管理5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8〕25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