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体育项目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0]159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陕西 发布日期 2000-07-27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体育项目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0-07-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一些地市询问,为广大人民群众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单位和个人经营游泳场馆、旱冰场馆、乒乓球场馆、健身健美俱乐部等取得的收入按什么税目征收营业税。经研究,现明确如下:对单位和个人为群众提供游泳、滑冰、乒乓球、健身健美等以锻炼身体为目的的体育项目所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