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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6]679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6-12-2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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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12-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经人事部门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公安部门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二)点规定执行,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六年十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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