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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扩大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医疗服务和医疗耗材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0 发文文号 闽财社〔2007〕43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07-07-09

关于扩大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医疗服务和医疗耗材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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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7-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直各有关单位、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疗费管理中心、省直离休干部医疗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工作,方便离休干部医疗保健与就医,经研究决定,增补离休干部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耗材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就诊,上述服务项目和医疗耗材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疗费管理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支付。本文件自2007年2月份起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七年七月九日-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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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增补医疗服务和医疗耗材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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