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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104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8-02-2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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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8〕20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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