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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2005]73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5-04-2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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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4-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5月1日起对税则号7208、7209、7210、72ll、7212、7213、7214、7215、7216、7217、 7219、7220、7221、7222、7223、7225、7226、7227、7228、7229项下的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为11%。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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