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撤销204国道连云港漫水桥收费站的请示》(苏交控营〔2010〕20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204国道漫水桥收费站,从2010年11月5日起停止收费。
二、该收费站撤销涉及的人员安置工作,由你公司负责。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