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湘地税函[2008]7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湖南 | 发布日期 | 2008-05-29 |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转发给你们,省内跨市州、县市区经营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省局将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另行规定,在未规定前,暂按原管理办法预缴。以上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