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鹿特丹爱乐乐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文市函〔2013〕656号 |
法规类型 | 108100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13-05-03 |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69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邀请荷兰鹿特丹爱乐乐团一行108人,于2013年6月14日至15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3日
抄送:上海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荷兰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