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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所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06]63号
法规类型 100104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6-04-14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所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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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4-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辽财预〔2006〕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二ΟΟ六年四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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