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第三批江苏省珍贵古籍名录(249部)》,现予公布,请认真做好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第三批江苏省珍贵古籍名录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