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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3]12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3-08-13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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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8-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省地税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施行办法》的精神,修订《安徽省地税系统纳税信誉等级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地税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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