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通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深地税发[2006]417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6-07-18 |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通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