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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泰兴市黄桥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12〕1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2-01-03

省政府关于泰兴市黄桥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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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1-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泰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实施〈泰兴市黄桥镇总体规划(20102030)〉的请示》(泰政字〔20115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泰州市黄桥镇总体规划(20102030)》。

二、黄桥镇规划区范围为黄桥镇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黄桥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交通便捷、生活舒适的历史文化名镇。

三、合理控制城镇规模。到2015年,镇区规划人口规模10.7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2.7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镇区规划人口规模11.9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4.1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镇区规划人口规模14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6.7平方公里以内。

四、优化镇区空间布局。按照“一心、一带、多片区”空间布局结构,在现有镇区中心基础上形成公共服务中心,在姜黄河、季黄河沿线形成生态景观带,在生态景观带两侧形成3个居住片区、1个生产研发片区、2个工业片区。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和水平。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合理组织公共交通和旅游交通,大力发展慢行交通,加强居住片区与工业片区的交通联系,积极构建绿色交通网络。

五、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做好历史街巷、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工作。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整治,保持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

六、切实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建设。根据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分期建设目标、内容和重点,科学引导镇域协调有序发展。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滨水空间的公共性和开放性,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七、依法实施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准的《泰兴市黄桥镇总体规划(20102030)》是黄桥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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