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税收票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3-12-17 |
尊敬的广大纳税人:
新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已公布,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我市各地方税务机关将启用新版税收票证和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版税收票证和专用章戳的种类
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和税收完税证明等四种,是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及代征代售人征收税款、基金、费、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
税收票证专用章戳包括税收票证监制章、征税专用章、退库专用章、印花税收讫专用章等四种,是税务机关印制税收票证和征、退税款时使用的各种专用章戳。
二、新版税收票证和专用章戳的具体用途
根据不同的税款征缴途径使用不同的税收票证。具体规定如下:
(一)税收缴款书
税收缴款书是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以及代征代售人据以征收、汇总税款的税收票证。具体包括以下三种纸质税收票证:
1.《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由纳税人、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向银行传递,通过银行划缴税款到国库时,使用本纸质税收票证。其适用范围是:
(1)纳税人自行填开具或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据以在银行柜面办理缴税(转账或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
(2)税务机关收取现金税款、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代征代售人代征税款后开具,据以在银行柜面办理税款汇总缴入国库;
(3)税务机关开具,据以办理“待缴库税款”账户款项缴入国库。
2.《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纳税人以现金、刷卡(未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方式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时,由税务机关开具本纸质税收票证交付纳税人。代征人代征税款时,由代征人开具本纸质税收票证并交付纳税人。本缴款书将替代原《税收通用完税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3.《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时,由扣缴义务人开具本纸质税收票证交付纳税人。本缴款书将替代原《代扣代收税款完税证》。
(二)税收收入退还书
《税收收入退还书》是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从国库办理退税时使用的税收票证。
(三)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
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是税务机关或印花税票代售人在征收印花税时向纳税人交付、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具体包括以下两种:
1.印花税票。印有固定金额,专门用于征收印花税的有价证券。
2.《印花税票销售凭证》。税务机关和印花税票代售人销售印花税票时一并开具的专供购买方报销的纸质凭证。
(四)税收完税证明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其适用范围是: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使用表格式《税收完税证明》替代原《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2.纳税人通过广东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电子缴税(费)入库系统(ETS)缴纳税款,持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凭证》到税务机关换开完税凭证的;或纳税人持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系统或网上办税系统打印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到税务机关换开完税凭证的。使用表格式《税收完税证明》替代原《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税收完税证明》分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为一联,仅作纳税人完税情况证明,不作纳税人记账、抵扣凭证。使用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替代原《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五)税收票证专用章戳
1.税收票证监制章。套印在税收票证上,用以表明税收票证制定单位和税收票证印制合法性的一种章戳。
税收票证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上方环边为“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中间为“税收”字样,下方环边为“票证监制章”字样,字体为四号正楷,印色为大红色。该监制章式样与现行式样相同。
2.征税专用章。税务机关办理税款征收业务,开具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印花税销售凭证》等征收凭证时使用的征收业务专用公章。
征税专用章形状为圆形,字体为四号正楷。专用章上部环边为税务机关名称“××区地方税务局××分局”(禅城区局为“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字样,中间为两位阿拉伯数字编号,下部中央为“征税专用章”字样。
3.退库专用章。税务机关办理税款退库业务,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等退库凭证时使用的,在国库预留印鉴的退库业务专用公章。
退库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字体为四号正楷。专用章上部环边位置为税务机关名称“××区地方税务局”字样,下部中央位置为“退库专用章”字样。
4.印花税收讫专用章。以开具税收缴款书代替贴花缴纳印花税时,加盖在应税凭证上,用以证明应税凭证已完税的专用章戳。
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形状为长方形,字体为四号正楷。专用章共五行,第一行为税务机关名称“××区地方税务局”字样,第二行为“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字样,第三行为“已缴税额:¥××”字样,第四行为“完税凭证号:××”字样,第五行为“纳税日期:××年××月××日”字样。
三、其他事项
1.新版税收票证启用后,旧版税收票证同时废止。
2.广东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电子缴税(费)入库系统(ETS)使用的《电子缴税凭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系统或网上办税系统使用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仍按原办法继续使用。
3. 新版税收票证有关规定具体参阅附件。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