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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财税[2009]79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9-11-18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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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11-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海关总署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关税〔2009〕60号),明确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练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请周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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