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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6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1-0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null
发布日期: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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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见附件)。
上述归类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II)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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