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更名及有关职能调整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教人厅[2012]4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2-07-2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经中央编办批准,我部师范教育司更名为教师工作司,将人事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教师工作职责划转到教师工作司。教师工作司职责是: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宏观指导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