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1号 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4-06-24 |
现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所附目录中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凭已签发的有效许可证件到原发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第64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2.第70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3.第71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4.第72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二○○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