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租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会便[2013]45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6-14

关于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租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null

发布日期:2013-06-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今年5月再次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全球范围内征求意见。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请贵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我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财政部向IASB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我们也鼓励以贵单位名义直接向IASB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3日。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摘要可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www.casc.gov.cn)或者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请注意结合我国国情实际,不限于征求意见稿中所提问题。

感谢贵单位对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杨国俊 冯翠平

电话:010-68552934 010-68553012(带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100820

电子邮箱:yangguojun@mof.gov.cn fengcuiping@mof.gov.cn

附件: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租赁(征求意见稿)》

2. 《租赁(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财政部会计司

2013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