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国税进[2009]1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1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9-03-27 |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9〕1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市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进[2006]10号)中第5、7点自2009年4月1日起相应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