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