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1 | 发文文号 | 粤府〔2012〕22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2-02-17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转型升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对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并抓好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按照《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 审定后组织实施,推动我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的根本要求,也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我国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 内生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我国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密切 配合,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和市场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和完善 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中期评估结果和总体实施情况要向国务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