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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日友好大连人才培训中心建设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6]11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日友好大连人才培训中心建设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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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2-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浦东新区、闵行、南汇、青浦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日友好大连人才培训中心建设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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