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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无住所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公式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7]232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07-10-16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无住所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公式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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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10-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无住所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公式的批复》(国税函〔2007〕9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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