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6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黑龙江 发布日期 2005-08-26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5-08-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省局制定并经全省流转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后的《鲜奶收购环节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同时,各地应积极开展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的调查研究,要求农产品收购企业对收购大户或合同农户相关基础信息进行登记,并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为未来收购凭证信息化管理和收购凭证电子信息采集工作奠定基础。各地要积极探索森工、粮食等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的新途径,省局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鲜奶收购环节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试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