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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4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6-02-0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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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6〕2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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