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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8]2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8-01-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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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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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
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财税〔2007〕1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八年一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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