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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财税[2004]2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2004-01-06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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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1-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的通知》(财税[2003]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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