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