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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国税办转字[2007]23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7-19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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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 [2007]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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