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发[2003]699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3-12-30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略)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