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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总局令第126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0-04-0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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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09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经贸质〔1998〕123号)同时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农 业 部 部 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二年三月十三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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