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的公告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苏州 发布日期 2011-07-05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的公告

null

发布日期:2011-07-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尊敬的纳税人: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税收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本公告附件确定的纳税人2011年度暂按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附件确定的纳税人当年确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之前,经纳税人申请,县市级税务机关审核,可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直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特此公告。

  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